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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温试验箱不得装满产品进行试验

发布时间:2021-04-22 09:15

  在把测试产品(零件、部件、部件或整机)放入高低温试验箱中测试时,为确保测试产品周围的气氛符合测试规范中规定的环境测试条件,测试产品的体积(W×D×H)不应超过测试箱内有效工作空间(20~35)的百分比。建议在测试中发热产品不超过百分之十。所测产品的迎风截面积不应大于截面上试验室总面积(百分之三十五~50)。所测试产品的外形表面距离试验箱体壁至少100~150毫米。
高低温试验箱不得装满产品进行试验
  理由如下:
 
  一、根据热传导原理,箱壁附近气流温度一般与流场中间温度差2~3℃,上下限高达5℃。箱壁温度与壁面附近流场温度差2~3℃(取决于箱壁材料和构造)。试验温度和外界空气环境的差异越大,温差越大;之后将无法从箱壁(100~150毫米)获得空间。
 
  二、被测产品放入高低温试验箱后,挤压出流动通道,通道变窄将导致提高气流速度,加速气流与被测产品的热交换。由于相关标准规定测试箱内测试样品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应超过1.7m/s,以防止测试样品和周围气氛不符合实际热传导,这与环境条件的重现不一致。当无载荷时,测试箱的平均风速在0.6~0.8m/s之间,1m/s以内。如达到上述规定的空间率和面积比,流场风速可提高(百分之五十~100),平均风速可提高(1~1.7m/s),达到标准要求。当被测产品体积或迎风截面积无限制增加时,当实际测试时,气流风速会增加到超过测试标准规定的风速时,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将受到质疑。
 
  三、工作室环境参数的精准度指标是在无负荷情况下检测的结果。测试产品放置在高低温试验箱工作室上后,将影响测试箱工作室环境参数的均匀性。测试产品占据的空间越大,其影响就越严重。试验结果表明,在流场中,迎风面和背风面的温差可达3~8℃,严重时可达10℃以上。所以需要尽可能地达到标准所规定的要求,以保证测试产品周围环境参数的一致性。